| 索 引 号:005253197/2019-0014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5 | 发布日期:2019-04-0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催办、督办与办理件的审核反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据、程序、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与备案工作;承办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恐等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运行、质量、服务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