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税办“三措施”做好残保金申报征收工作

索 引 号:005295266/2019-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0发布日期:2019-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协税办“三措施”做好残保金申报征收工作

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残保金申报征收工作,协税办高度重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残保金申报征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是组织培训,熟悉操作。协税办局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残保金征收申报的相关文件,并明确残保金申报操作的流程,确保所有人员均熟悉政策、流程清晰、操作熟练。

 二是加强宣传,做好辅导。充分利用网络、税企QQ群、微信推送等方式,将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政策、征收方式、异议复审等内容宣传到位。同时做好辅导工作,对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残保金征收问题,以及相关政策的纳税人做好解答和辅导工作。

 三是及时催缴,及时沟通。将残保金征收工作与其他税收征收工作紧密结合,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缴纳不及时的企业,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催缴,并告知逾期应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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