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核查组莅临荥阳市验收“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索 引 号:005291150/2019-0009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0发布日期:2019-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核查组莅临荥阳市验收“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4月10日上午,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核查组王东宁主任一行,在河南省、郑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莅临荥阳市验收“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荥阳市委书记宋书杰、副书记张东辉、副市长任莉、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占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乡镇负责人陪同检查验收。

核查组一行先后对我市高村乡苗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豫源生态有限公司、广武镇承瑞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绿田花卉果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嘉年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谐农业有限公司、莱顿有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全面实地察看,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清理整顿等情况。

核查组认为,我市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措施得力,问题归类准确,整改措施符合上级要求,整治效果符合复核验收标准。核查组要求,下步工作中,一是监督管理要到位,杜绝“大棚房”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引导已整改大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市农委李占国书记表示:市农委将对每一宗“大棚房”问题明确帮扶领导,加强与业主沟通,做到定期进行现场指导,支持他们搞好生产;引导企业转变观念,规范农业大棚种植,为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和企业共同探索谋划郑州都市型农业的出路,把都市生态农业区域建设成为“菜篮子”产品重要供给区、农业多功能开发先行区、农业标准化样板区、农产品物流核心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三农”协调发展,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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