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恒捷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克拉磨料磨具制品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光明路3号 | 郑州恒捷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光明路3号,租赁郑州市升达电磁线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化厂房。产品为CBN砂轮。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克拉磨具磨料制品 | 1、废水为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为设备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限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7日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1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