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05267089/2019-001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2发布日期:2019-04-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公开-2019-40

本招标项目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公开-2019-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中原区九曲莲湖土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手续齐全、质量合格、功能满足要求的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竣工移交等;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3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设计深度、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5 预算金额:3135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包含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3.4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类似设计及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04月15日起至2019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名室(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8室)。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4.5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④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劳动合同、社保(2019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

⑥类似业绩;

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⑧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05月05日14 时30 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8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9 年05月 05 日14 时30 分。

6.2 开标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8室)。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61951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977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8室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邮箱:xapmhn@163.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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