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荥阳锐康医药有限公司刘河大药房、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荣圣堂大药房、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天行健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决定依法撤销荥阳锐康医药有限公司刘河大药房、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荣圣堂大药房、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天行健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GSP证号 | 注册地址 |
1 | 荥阳锐康医药有限公司刘河大药房 | 豫CA37126011 | C-ZZ15-1637 | 荥阳市刘河镇 |
2 | 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荣圣堂大药房 | 豫DB37100498 | C-ZZ15-0354 | 荥阳市成皋路路西 |
3 | 郑州雪樱花医药公司天行健大药房 | 豫DB37100513 | C-ZZ15-0351 | 荥阳市贾峪镇镇政府大街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