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 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2X/2019-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
文    号:登财办〔2019〕13号成文日期:2019-04-15发布日期:2019-04-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 活动的通知

根据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局决定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好家训、订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家庭文明新风尚,为登封财政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家和万事兴,传承好家风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6月

四、活动形式

1.开展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倡议活动(4月份)

向全局党员干部发出“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倡议书,倡议党员干部带头立家规、带头树家风、带头传家训,用“立崇廉家规、树清廉家风、传廉洁家训”涵养家风,让家庭文明为社会正风正气。

2.开展立家训、晒家风活动(5月份)

党员干部要亲自写(立)一条家规家训,家规家训可为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贴近生活、便于传诵,能够体现家庭文化特点,家风家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字。对征集到的好家规好家训,将通过财政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3.征集一批“给亲人的叮咛”微家书(5月份)

手写一封微家书,用一段话或几句话,用真实的感情,用接地气、有温度的语言,写给父母、子女、配偶,表达对长辈的感恩、对爱人的忠告、对子女的期许,在家人之间传播挚爱真情、传播廉洁理念。

4.开展讲家风故事道德讲堂活动(6月份)

把优秀家规、家训、家风融入道德讲堂,通过诵读家风家训经典佳句,聆听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讲述的家风故事,学习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传递道德正能量,推动良好家风的形成。

五、工作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是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部分,局属各单位、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要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我局将推荐上报至市妇联,对此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先参加“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

2.要按时报送材料。每个科室、财政所要至少选报1封微家书和1条家规家训,作品必须是原创,微家书要求手写、字迹要工整,活动作品纸质版和微家书、家规家训征集表要于5月20日前报局妇委会,联系人:景红伟,62872444,微家书、家规家训征集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643164111@qq.com。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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