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004X/2019-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15 | 发布日期:2019-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航空港实验区财政局出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行为规范(试行)》和《关于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从政府采购项目审定、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管理措施、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要求,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规范和主要职责,确保采购各方各当事人依法依规行使各自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为我区健康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强化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