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275134/2019-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2019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9发布日期: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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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向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 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3. 指导督导全区巡察工作。

4. 承担巡察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5. 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6.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 完成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区委巡察机构设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一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二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三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四巡察组。

下属单位: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中心。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巡察机构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职工15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6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59万元(财政拨款368.59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6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9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97.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1.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97.2万元。

(三)主要项目:巡察专项经费197.2万元。

(1)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豫财行〔2015〕12号)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属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管财〔2014〕54号)中相关要求。

(2)资金测算。我区2019年全年拟进驻常规巡察135天,每轮参加巡察人数24人次,400元/天/人(住宿300元/天/人 ,伙食100元/天/人),共需经费小计129.6万元;按照村居巡察工作安排,2019年全年拟进驻村居巡察60天,每轮参加巡察人数24人次,400元/天/人(住宿300元/天/人 ,伙食100元/天/人),共需经费小计57.6万元,巡察期间需开通信访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购置巡察进驻期间办公用品共需经费10万元。以上各项合计197.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6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3.82万元,原因:1、从2018年11月起巡察机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本单位,2019年所有巡察机构人员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均在本单位核算发放,较之前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核算和发放增加了不少费用。2、根据2019年省市巡察机构对各区巡察机构下达的任务、要求,从2018年起我区加大辖区村居巡察工作力度,开展巡察的人员相应增加,导致巡察费用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8.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42万元,占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4.75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4万元、津贴补贴23.78万元、奖金9.83万元、绩效工资10.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3万元、工伤保险0.08万元,失业保险0.58万元,生育保险0.41万元、住房公积金14.75万元;公用经费6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25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巡察机构运行经费安排63.57万元,主要用于巡察机构正常办公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59.25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该项经费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6.57万元,增加原因为按照省市巡察机构对各县区巡察工作要求,2019年我区村居巡察力度加强,开展巡察的人员相应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另巡察机构2018年11月开始人员工资关系正式转入本单位,2019年又新成立本单位工会,增加了相应的费用。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3.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4.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区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_(122)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lsx
  • 中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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