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督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 | |
文 号:登政办〔2019〕17号 | 成文日期:2019-04-08 | 发布日期:2019-04-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交市政府办理的代表议案2件、重点督办建议6件。为切实做好办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议案、重点督办建议有关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2件议案分管领导和办理单位
(一)第A(2019)00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颍河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白沙水库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议案
分管领导:何聪道、陈治龙
承办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水利局
责 任 人:宋剑、马宗仁
配合单位:石道乡、大金店镇、东华镇、告成镇、阳城区、宣化镇
(二)第A(2018)004号关于“将少林办事处祖家庄沙坑群规划建设为湿地公园”的议案
分管领导:史战胜
承办单位: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少林办
责 任 人:袁鹏飞、周莉
二、6件重点督办建议分管领导和办理单位
(一)第B(2019)004号关于“逐步替换城市内杨树”的建议
分管领导:史战胜
承办单位:城市管理局
责 任 人:高少雷
(二)第B(2019)009号关于“解决东出入市口交通拥堵,加快南二环道路东扩”的建议
分管领导:史战胜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 任 人:雷新亚
(三)第B(2019)021号关于实施登封教育“清北工程”的建议
分管领导:陈治龙
承办单位:教体局
责 任 人:董辉
(四)第B(2019)038号关于“推进登封市人民医院创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的建议
分管领导:陈治龙
承办单位:卫健委
责 任 人:杨洋
(五)第B(2019)046号关于打造“大嵩山旅游圈”支持扶持旅游产业的建议
分管领导:史战胜
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嵩管委
责 任 人:王绍锋、王玉存
(六)第B(2019)053号关于“加快书院河生态治理”的建议
分管领导:陈治龙、何聪道
承办单位:水利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责 任 人:马宗仁、宋剑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办理责任
市人大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单位的行政正职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亲自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现场调研、现场办公,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要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全过程跟踪督导协调,为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沟通对接,提高办理质量
各办理单位要结合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内容,在办理前主动走访代表,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在办理过程中及办理后通过登门拜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现场视察等方式,向代表报告办理结果,确保每件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出成效、办出亮点。
(三)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到现场以及办理单位全面督查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办理单位的领导重视情况、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情况以及代表的满意度等内容,每季度通报办理结果;对因办理进度缓慢、推诿扯皮、办理人员不负责任等因素导致代表不满意的,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办理时限
市人大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将办理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跟口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阅后,报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dfszfdcs@126.com邮箱。要于5月14日前以红头答复文件(按附件1格式,先将电子版发dfszfdcs@126.com邮箱,经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后印刷)形式答复人大代表。于5月20日前将红头答复文件一式5份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综合楼121室)。
(二)针对市人大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月将进行督办,组织省、郑州市以及我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办理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办理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进行审议表决。各办理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附件:1.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复文格式
2.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2019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