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5185/2019-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22 | 发布日期:2019-04-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4.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6.贯彻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8.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9.负责统筹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文印、文书档案、学习、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会务、财务、目标管理、催办查办、建议提案办理、接待、对外联系、信访、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廉政建设、纪律、考勤、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局综合材料的起草;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的职责。
2.人事科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包括综合计划、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调配录用、军转干部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考核、工资福利、离休退休、职称评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人事人才工资年报、引进国外智力、出入境审核备案、人事争议仲裁、人才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3.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包括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公务员调任和转任、公务员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公务员表彰奖励、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
4. 行政审批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负责辖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工作;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区行政审批大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企业集体合同备案、职工招工备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工资、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及分析、工人调配等相关工作。
下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其下属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人,离退休人员16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电瓶车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2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8.25万元(财政拨款3238.2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2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952.2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5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9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952.2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全区公开招聘教师费用90万。为使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了保障招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序开展,特申请拨付该项工作经费。
2.全区赴高等师范院校招聘教师费用33万元。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我区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为了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申请该项工作经费。
3.管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及相关费用321.62万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3】4号),现我区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60名,为公益性岗位,以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特申请该经费。
4.购买工伤认定调查勘验服务费用共计49.48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工伤调查、认定、赔偿等相关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以目前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已无法完全满足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因此需以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开展相关业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群众满意度。特申请该笔资金。
5.工伤鉴定工作费用支出1万元:按《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工伤认定调查勘验所需费用列入同级部门财政预算”的规定,2019年工伤调查勘验宣传、场地租赁等需费用1万元。
6.信访法制工作经费6万元,为提高我局信访法制工作服务、稳定社会的能力,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需申请经费进一步开展该项工作。
7.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168.67万元.为落实省、市关于再就业工作的各项措施,根据再就业工作需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申请再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支出以及经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38.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31.86万元。原因: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3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3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82.42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44.53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3.38万元、奖金248.12万元、绩效工资337.92万元、津贴补贴626.64万元、养老保险156.44万元、医疗保险63.58万元、工伤保险0.79万元、失业保险5.11万元、生育保险3.98万元、住房公积金144.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贴47.68万元、退休费12.58万元、遗属补助0.91万元;公用经费12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64万元、印刷费11.1万元、邮电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4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5.5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交通支出12万元、福利费2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11.11%,减少原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124.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38.64万元、印刷费11.1万元、邮电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4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5.5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交通支出12万元、福利费28.5万元等。该项经费较去年减少5.3%,主要集中在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减少原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2019年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工装费:军装、制服及劳保用品,共计10万元;
2.打印机:单价0.2万元,数量2个,共计0.4万元;
3.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6个,共计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电瓶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区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