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9-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23 | 发布日期:2019-04-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4.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8.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9.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10.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
11.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12.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区长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供应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负责综合协调全区社会公共管理工作。
14.负责综合协调全区金融工作,承担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的监管职责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15.负责或参与全区重大活动的筹办工作。
16.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财务人事科)、秘书信息科、文电机要科、区长电话室、党建办、电子政务中心。
下属单位:法制办、外侨办、地方志、社管办、政务服务中心、新城办。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00人;在职职工133人,离退休人员16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4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4.94万元(财政拨款3444.9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4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67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712.2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9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32.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3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712.2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广电链路租用费11.76万元。
各乡、街道办事处及部分不在区委大院周边办公单位的网络租用费,确保各乡、街道办事处及部分单位接入政府网。
2.中心机房设备扩容费198万元。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37号)的要求,为完成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范及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3.系统二级等级保护测评费1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8〕2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37号)的要求,为加快“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我区应完成本级电子政务外网等保测评工作。
4.网格化星级网格评定工作经费135.9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郑发【2012】4号)和《关于规范“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直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和各级网格长的管理,完善“三支队伍”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持续化规范提升,对全市“三支队伍”的管理监督、职责任务、工作制度、考评激励等提出了具体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管城回族区三级网格长星级评定管理办法。
5.显示屏及窗口屏经费30万元。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322号)要求,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完善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实体政务大厅应合理布局,在大厅进门显著位置设置办事指引图和电子显示屏,做到窗口工作台面样式整齐划一。
6.保洁及购买服务经费118.78万元。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通知》(郑政文【2018】46号)及要求,按照 “服务优先、辅导靠前、受审分离”的思路,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口受理”。加强咨询辅导,依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分类设立“一口受理”综合窗口,平行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强化对办事群众的咨询辅导。中心经区政府批准后进行政府购买服务20人,4000/人/月(含服务费50/人/月及五险)共96万元。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322号)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综合实体政务大厅应免费提供饮水、文印、查询传真等服务,设置警务室、餐厅等配套设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中心聘用5名保安,月工资为2500/人;保洁2名,月工资为2300/人,需专项经费22.78万元(含2018年12月应付未付工资)。
7.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费用25.78万元。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13号)要求,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建设电子证照库、人口资源信息数据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工商、公安、民政、计生、社保等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星级管理,推进政务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服务办事渠道。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及11个乡(办)、2个社区配置自助终端。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44.9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7.26万元。因工资改革、养老改革,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2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6.07万元;因合理控制办公日常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76万元;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新增有关项目,今年项目有所增加,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增加327.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4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64万元,占85.94%;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57.69万元,占4.58%;卫生健康支出125.91万元,占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73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3.45万元、奖金276.91万元、绩效工资345.60万元、津贴补贴695.57万元、养老保险173.67万元、医疗保险69.47万元、其他社保保障缴费5.20万元、住房公积金157.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贴52.10万元、生活补助0.91万元、离休费8.89万元、退休费14.23万元;公用经费36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14万元、印刷费61.22万元、会议费13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5万元、培训费35.71万元、其他公用经费12万元、工会经费25.18万元、福利费31.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7.99万元,车辆购置税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因为工作需要购买公务用车,使得本年度“三公”经费比上一年增加18.7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安排368.9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办公室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53.14万元、印刷费61.22万元、会议费13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5万元、培训费35.71万元、其他公用经费12万元、工会经费25.18万元、福利费31.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因合理控制办公日常开支,运转经费支出比上一年度减少45.76万元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5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5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2.中心机房扩容,单价198万元,数量1批,共计198万元;
3.打印机,单价0.17万元,数量2个,共计0.94万元;
4.办公家具,单价0.1125万元,数量4个,共计0.45万元;
5.公务用车及购置税费用,共计19.79万元;
6.显示屏及窗口屏,单价30万元,数量1批,共计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区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