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9-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24 | 发布日期:2019-04-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的市场监管的通知精神,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华街所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顿。按照通知要求,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售新标车需要提供生产厂家资质、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进销货记录等。近期,福华街市场监督所将针对电动车经营户开展不间断的检查工作,督促和引导商户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