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5270490/2019-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26 | 发布日期:2019-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统筹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确保村(居)法律顾问能够真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4月25日,综治办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各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全体村(居)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关于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细化了服务内容和要求。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优势,成为助力村(居)依法治理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参谋助手”;三是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此次推进会议的召开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