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9-000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滨办〔2019〕24号 | 成文日期:2019-05-06 | 发布日期:2019-05-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部门、各行政村:
现将《滨河办事处2019年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2019年5月5日
滨河办事处2019年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三年规划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巩固2018年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城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协调发展,服务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努力为建国7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创造优质、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9年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部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2019年滨河办事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担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始终坚持“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指导原则,发挥实验区“龙头”“名片”“引领”作用,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提升等工作有机衔接,融合推进。全面落实“科技引领、智能提升、统筹谋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依法严管”的推进方法,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缓解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努力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靓化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种交通乱象得到有效缓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可控。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1.持续推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按照全市智慧交通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公众服务能力、交通网格化管理、提高综合运输协调能力等重点工作,争取建成新型的、智慧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提高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畅通、安全、绿色、舒适的出行服务,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牵头部门:城管办、经发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2.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是对辖区建成区的公共停车场、对外开放的配建停车场、住宅配建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为区级和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提供大数据支持,为指导规范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按照郑州市统一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用户通过i郑州APP、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鼓励用户支付宝绑定车牌号实现无感支付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三是推进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辖区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据修订完善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7〕14号),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城区及其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巡查、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功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二)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严管示范路创建活动。以雍州路(太湖路至始祖路段)为创建范围,从勤务机制完善、交通违法整治、交通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交通组织渠化、执勤执法形象、门前“四包”等方面,加强对严管示范路的人员、设施的投入,严格管控禁行车辆、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规范人行道隔离设施、道路路名标牌、沿街广告设置、单位门前环境秩序等,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对严管示范路口、路段实行工程渠化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2.强力治理交通堵点。全面梳理排查一批周期性拥堵点段,分别划定责任网格,明确管理责任,对外公布,挂牌督办,边整治、边研判,坚持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通过交通组织优化、路口优化、信号配时优化等手段,治理一批社会关注较高的交通堵点,提升道路整体通行能力,针对主城区人流量大、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需求量大、人车混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路口(路段),开展实地调研,规划建设人行过街设施。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3.严查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巡防力量负责查处违反应急管控规定、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和所属公司实行信用评价计分管理,公司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巡防队
4.严厉打击“黑渣土车”违法行为。推行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改进路面执法勤务模式,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早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做好“黑渣土车”巡查及执法配合工作。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对违规车辆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扣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巡防队
5.加大建筑垃圾清运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消纳行为的监管,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运输核准、消纳核准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的企业,经区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根据辖区弃土消纳场建设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合理规划清运路线,严格办理双向登记卡。联合执法组在辖区主要道路出入口等渣土清运主要通道设立检查卡点,从严从重查处未经核准处置渣土、随意倾倒、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办事处做好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和执法协助配合工作。
牵头部门:城管办、新城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6.实现餐厨废弃物精细监管高效处置。完善信息平合,建立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库,提高精确监管实效,做好更新管理工作。以《郑州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为基础,结合办事处实际,巩固现有收运路线,继续优化、细分收运路线,提高专业收运车辆投放频次,替换减少非专业车辆。谋划构建从产生到运输、处置的全链条、智慧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运行实效,确保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牵头部门:城管办、食药所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三)强化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治理,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和《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结合航空港实验区智慧交通建设,统筹规化建设公共停车场,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进一步研究辖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选址、土地供应、建设方式、税费减免、优化经营和奖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更加简易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审联批制度。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2.全面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有序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对停车场管理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结合辖区停车场管理实际,落实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治位停放导则、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联审联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等相关办法。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3.切实做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结合办事处实际,重点做好建成区快速路、商业区、机关单位、地铁站、高架桥、富士康工作与生活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4.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一是按照“建为所用”的原则,对住宅、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恢复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核定和监管,确保按标准建设到位;三是建立内部补贴奖惩机制,引导商场、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自我挖潜、自求平衡,倡导单位内部人员绿色出行,主动不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让车位于居民。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5.深入推进“路长制”模式,夯实门前“四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包绿化)对停车管理的责任。路长制以部门为单位,以道路为基本工作单元,细化责任,及时公示。设停车位的要引导规范停车,未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占压道路严重影响交通的违规停放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常态化。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各行政村
6.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周边停车乱象治理。按照属地原则,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安排专职巡防人员,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护学岗”工作。
牵头部门:城管办、社会事业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四)依法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规范运营秩序。
制定出台非法营运查处办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假出租”、“黑出租”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牵头部门: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五)开展交通社会宣传,推进城市文明交通建设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邀请新闻记者、企业员工、社会群众,对辖区交通乱象进行大走访、大调查、大曝光、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治理交通陋习,形成社会共识。
牵头部门:党政办、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2.扩大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做好辖区街道、社区、村庄及地铁站周边交通宣传工作。
牵头部门:党政办、城管办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3.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宣传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以“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青年当先锋,交通更文明”、“你让斑马线,大家都点赞”等为主题,组织中小学生、广大青年学习践行交通法规,开展文明交通专项志愿服务,带动辖区居民形成“文明交通全参与、携手共建文明城”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文明办、团委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平稳有序运行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协同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方案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文明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标本兼治,常态治理。要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创新的方法手段,持续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深入研究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在强化执法的同时,着力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硬件环境和法治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四)严明纪律,加强联络。建立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落实。加强日常信息报送工作,日报、周报、月报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即时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发工作简报(通报)。
附件:《滨河办事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滨河办事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张军文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冬亮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荀建峰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立强 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喜红 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 鹏 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天新 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 睿 办事处副主任
郭国军 办事处副主任
孙治华 办事处副主任
赵建丽 办事处副主任
张彦超 纪工委副书记
王赞东 综治办副主任
陈书亮 副科级干部
王玲丽 副科级干部
赵丹瑞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由李天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策划、协调、组织、督办、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等日常及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