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积极应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确保工资统发 工作顺利进行

索 引 号:005271125/2019-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5-07发布日期:2019-05-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财政局积极应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确保工资统发 工作顺利进行区财政局积极应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确保工资统发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豫人社[2019]13号文件及豫人社办[2019]36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2019年5月—6月按照2017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06元)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于各项调整后的社保征收计划的出具时间晚于全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时间,加上五一小长假,使全区工资统发时间再次缩短,此次社保数据的调整给全区财政统发工资的及时发放带来了一系列困难与阻力。

面对这种情况,区财政局积极应对,有计划、分步骤,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一是积极主动与社保部门沟通,了解政策,通知各单位先按16%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行计算填报;二是要求工资项有变动的单位完成首次上报;三是在完成首次审核,保证工资项数据正确的情况下,与社保部门确定征收计划出具时间并在五一假期前进行撤销审核操作,以便不影响各单位在第一时间对部分社保数据进行个别调整后限时上报。

在各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五一期间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的全力配合下,截止5月7日,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已完成了176家单位的工资数据与社保数据的审核工作,做好数据过渡期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工资统发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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