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333”措施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索 引 号:005294992/2019-000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5-08发布日期:2019-05-08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5-08废止日期
大孟镇“333”措施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为贯彻落实5月8日全县召开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总结表彰暨2019年攻坚动员大会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潘书记、楚县长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5月10日,大孟镇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为群众谋幸福根本,以“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为目标,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孟镇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对全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对下步开展排查、整治、督查、监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会后,大孟镇大气办、企业办、农办、巡防队等相关业务站所积极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三个制度”让“天更蓝”。执行“现场交办”制度,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黄土裸露、道路扬尘等问题,现场覆盖、清扫、洒水,对“湿法作业”等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工地,现场下达交办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实行“日通报”制度,由分管副职领导在每日晨会上通报中央、省、市、县四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镇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提高重视、督促进度;落实“三员监督”制度,强化在临时管控期间的监督和巡查,严格落实停工、停运要求和“八个百分百”执行情况。

二是“三级河长”让“水更清”。对辖区内的贾鲁河、大孟沟、石沟、水溃沟等7条流经河流设置镇级、村级两级河长和巡河员,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沟渠堆积落叶和垃圾及河道两岸周围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由镇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清理,保障河流水质安全。

三是“三项管理”让“土更净”。强化“组织管理”,明确一名主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分管副职和一名业务站所负责人,建立组织架构,便于开展工作;严格“源头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畜牧养殖污染、生产生活污染等情况的排查,从源头上杜绝土壤污染源的产生;实行“恢复管理”,对辖区内的农用地进行统计和分类,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探索安全利用、退耕还林还草、替代种植等措施对已污染耕地进行恢复和使用,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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