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9-002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雁政〔2019〕60号 | 成文日期:2019-05-09 | 发布日期:2019-05-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站所、镇直各部门、各行政村:
现将《雁鸣湖镇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9日
雁鸣湖镇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综治办等十三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杜绝重大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巡防队员在辖区河道、湖(塘)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救援。
(二)镇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校信通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向中小学家长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四)镇农办: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安排各级河长、巡护员对辖区内的河道、水系的日常管理,重要地段要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识,确保安全和警示设施完备,巡查防护责任到人。
(五)镇企业办:负责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现场内的水池、水坑、沟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有危险水域的地段设置警示牌,并加强巡查管理,督促建筑单位或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镇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校、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排查管护,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七)镇旅游推介办: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旅游景区按照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栏。
(八)镇司法所、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九)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的水岸、坑塘、沟渠等容易形成积水的区域进行排查,对重点区域组织村组干部进行重点看管。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安全教育平台、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农办要组织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容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办、中心校、派出所、农办、民政所、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综站牵头,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三清三明”的要求是否落到实处。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镇2019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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