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90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9〕52号成文日期:2019-05-10发布日期:2019-05-10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1日至3月28日,对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位于中牟县东风路小学院内,主要包括原瓷砖外墙打磨处理后进行真石漆外墙面施工、屋面改造、围墙等工程。其中外墙5107平方米,屋面3800平方米。项目资金来源:豫财教〔2015〕77号。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东风路小学(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中电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3105391.21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6月1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东风路小学;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正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中电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3415930.33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3105391.21元,合同外变更签证送审金额310539.12元(签证部分增加不锈钢天沟103942.44元,外墙铝板79953.16元,墙面真石漆80034.78元,新建砖墙43113.72元,外装饰吊篮3495.02元)。

(二)中牟县大孟镇紫薇路小学、中学校园弱电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大孟镇紫薇路小学、中学校园弱电工程位于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院内,包含校园内播音系统、音响系统、校园网络、校园监控、室外广播设备等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内容。项目资金来源:豫财教〔2017〕16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2299883.49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2529871.79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2299883.49元,合同外变更签证送审金额229988.3元(签证变更229988.3元主要是增加线缆、交换机设备等)。

(三)中牟县紫寰路小学校园弱电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紫寰路小学校园弱电工程位于中牟县紫寰路小学院内,主要包括校园播音系统、音响系统、室外广播设备、网络、监控等弱电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豫财教〔2017〕16号。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三王小学(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082025.05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1月28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2月6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三王小学;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为1190227.55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1082025.05元,合同外送审结算金额为108202.5元(其中变更签证108202.5元主要是增加防火墙、机柜、收发器等)。

(四)中牟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位于中牟县刘集镇中心学校院内,包含主控室播音系统、教室音响系统、室外广播设备、风雨操场及运动场音响设备系统、校园网络、校园监控等弱电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豫财教〔2017〕16号。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刘集镇中心学校(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518092.12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刘集镇中心学校;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1669901.33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1518092.12元,合同外送审结算金额为151809.21元(签证部分151809.21元,主要是增加线路、音响设备、交换机等)。

(五)中牟县紫薇路中学改造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紫薇路中学改造工程位于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院内,包含校园维修,新建门卫房,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维修。其中校园维修包含铁艺栏杆、金属防盗窗、吊扇、配线等;新建门卫房包含砖基础、实心砖墙、门窗、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维修包含吊顶天棚、格栅灯具、窗帘、配线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豫财教〔2017〕16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中电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795121.57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08月27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09月27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中电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1974633.72元,其中:合同内送审金额1795121.57元,合同外签证送审金额179512.15元(其中变更签证170712.72元主要是增加室外管线及变频设备,8799.43元为增加教室用不锈钢防盗窗增加35.6㎡,线槽配(BV-2.5mm2)15.24m)。

(六)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会议室装修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会议室装修项目位于中牟县东风路小学院内,需装饰建筑面积约200㎡。包含土方工程,吊顶工程,原墙面铲除、喷刷墙面涂料工程,铺设木地板,架设舞台木地板,木门、窗套工程,新挂窗帘,新立成品塑料隔断工程,装饰灯、灯带,墙面装饰板。项目资金来源:牟财预〔2016〕1号。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东风路小学(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579000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07月2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7年08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东风路小学;监理单位: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送审结算金额636900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579000元,合同外送审结算金额为57900元(其中签证变更57900元主要为增加吊顶天棚、隔断墙等)。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结算价为10812743.38元。其中:

(一)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价为3297247.59元。

(二)中牟县大孟镇紫薇路小学、中学校园弱电工程结算价为2360781.09元。

(三)中牟县紫寰路小学校园弱电工程结算价为1114344.64元。

(四)中牟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结算价为1569337.86元。

(五)中牟县紫薇路中学改造工程结算价为1872821.10元。

(六)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会议室装修项目工程结算价为598211.10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兴恒审字〔2019〕第22号、23号、24号、25号、27号、28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604721.34元。

经审计,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等六个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1417464.72元,审定金额10812743.38元,审减金额604721.34元。其中:

(一)中牟县东风路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送审结算金额3415930.33元,审定金额3297247.59元,审减金额118682.74元。

(二)中牟县大孟镇紫薇路小学、中学校园弱电工程送审结算2529871.79元,审定金额2360781.09元,审减金额169090.7元。

(三)中牟县紫寰路小学校园弱电工程送审结算金额1190227.55元,审定金额1114344.64元,审减金额75882.91元。

(四)中牟县刘集镇晨阳路学校校园弱电工程送审结算金额1669901.33元,审定金额1569337.86元,审减金额100563.47元。

(五)中牟县紫薇路中学改造工程送审结算金额1974633.72元,审定金额1872821.10元,审减金额101812.62元。

(六)中牟县东风路小学会议室装修项目工程送审结算金额636900元,审定金额598211.1元,审减金额38688.9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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