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397863874/2019-001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荥政〔2019〕 4号成文日期:2019-05-08发布日期:2019-05-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

 

 

荥阳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

为切实贯彻国家、省、郑州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荥阳市河湖(库)长制工作深入发展,根据《荥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荥阳市河长制工作系列制度,对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坚持“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围绕“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总要求,按照“全面、扎实、率先、有效”的工作推进思路,贯彻“四水同治”、“五河共治”治水思想,系统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向深入发展。以“清四乱”和“三污一净”等河湖(库)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维护河湖(库)生态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要,着力打造“一环、二区、三河、六湿地、多园多廊多节点”的生态美丽荥阳。

二、工作目标

综合施策,坚持“补短板”和“强监管”相结合,河湖(库)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由“见河长”到“见实效”,实现“污染控、黑臭除、界线清、河湖净”的年度河湖(库)管护目标。

污染控: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汜水河口子断面、索河入须河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Ⅳ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

黑臭除:市建成区不允许存在黑臭水体;全市乡镇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

界线清:河湖(库)管理范围全部划定,管理边界标识基本到位。

河湖净:河湖(库)“四乱”问题得到清理、河湖(库)采砂得到规范,污水入河、污泥现河问题得到整治,入河口门设置进一步规范,河湖(库)环境明显改善,生态逐步恢复。

三、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夯实河长管河护水责任

1.落实各级河长巡河。河长巡河是河长履责的具体行动,是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河长和巡察员应按照我市《河湖(库)巡查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库)突出问题。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直至问题得以解决。各级河长办要充分掌握河湖(库)情况,适时向河长发出履责提示函,提醒河长落实责任。

2.加强市级河长水质断面监测。对市级河长分管的6条河流,设置15个市级河长水质监测断面,由市环保局负责检测,索河、汜水河、枯河及4个中型水库每月检测1次水质状况,其余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水质状况,并集中通报结果。通过水质变化来检验河长工作成效,并将水质检测数据作为分级分段河长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河长制信息平台中的水质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建设一批自动化监测台站,实现适时化监测。

3.不断强化监督和督导。充分利用微信、电话、媒体等平台,广泛受理群众举报监督,坚持报告和交办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库)中存在的问题。以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为主体,组成6个暗访组,实施不间断暗访,发现的问题集中交办、跟踪问效;市河长办每季度进行回访,对未整改问题全市通报,集中曝光。

4.对河湖(库)长实施差异化考核。以我市“一河一策”方案为依据,把河湖(库)长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点,按照上级河长考核下级河长的原则,对河湖(库)长实施差异化考核,把河长履职情况和所在单位成绩挂钩,履职不到位的直接否决单位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

(二)完善制度,健全河湖(库)长制工作机制

1.着力打造全水域河湖(库)长体系。在全市6条河流、13座水库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将境内塘、沟、渠、堰、坝小微水体,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引水灌渠等纳入河湖(库)长制监管范围,打通河湖(库)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打造全水域河湖(库)长体系。5月中旬完成普查,7月底前完成体系建设。年底前,结合农村沟渠实际,采取分片组合、区域打包的形式,建立一沟(渠)一档,编制一沟(渠)一策,实施精准施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程。

2.探索建立河湖(库)长制工作新机制。持续推进“河湖(库)警长制”,在实现河湖(库)周边“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涉水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保障河湖(库)健康运行;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河湖(库)长 检察长”机制,架起河湖(库)保护“法治高压线”,推动河湖(库)管理保护难题依法规范解决;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宣传优势,探索建立“河湖(库)长 媒体”机制,监督河湖(库)重点问题,宣扬河湖(库)管护经验做法、形成广泛强力宣传合力。

3.不断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制度。认真分析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河湖(库)长制工作。根据我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实际需要,修订完善《荥阳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根据郑州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出台《荥阳市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试行)》、《荥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体系。

(三)行动牵引,不断提升改善河湖(库)面貌

以各类河湖(库)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集中整治河湖(库)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河湖(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具体抓手,结合我市“河长 警长”工作体系,力争用一年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河湖(库)综合整治,还河湖(库)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生态的空间。

1.持续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以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为主要内容的“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河湖(库)开展地毯式排查,深入做好“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河湖(库)“四乱”问题得到根治,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深入推进河湖(库)“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台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持续推进以“堵污口、清污泥、治污水、净水质”为主要任务的“三污一净”专项行动,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7月份组织全面核查验收。

3.持续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持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重点抓好黄河大堤沿线、城乡结合部、乡村河流的垃圾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垃圾河”现象。加强水源地整治和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等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河流水质持续向好改善,达到国家标准。

4.持续开展全市河湖(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重点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公安与水利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等,充分发挥依法管控、惩防结合、科学有序的河湖(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作用,深入推进河湖(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在依法规范基础上,恢复河势,修复河湖(库)生态。

5.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把排污口规范整治作为提升河湖(库)水质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理、查、整、规”四字工作方针,依照“达标依规许可、违规设置必除”的整治原则,采取动态台账督战、每旬工作通报、综合执法治理等措施,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水岸同治,推动河湖(库)长制深入发展

1.加快河湖(库)水生态修复步伐。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补好水源供给、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工程的短板。配合郑州市加快西水东引、牛口峪引黄等水源工程建设,抓住南水北调弃水的有利时机,用好引黄、南水北调等过境水源,努力保证河湖(库)生态基流;加快推进索河、汜水河等重点河湖(库)的生态治理工程,大力实施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工程,推进全市河湖(库)水系的生态提升。

2.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全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加强饮用水环境管理,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荥阳段)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严格环境准入,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严格项目环境准入,防止水环境污染。提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水平,实现水质自动检测全覆盖。年底前,2个国控、郑州市控责任目标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其中汜水河口子断面、索河入须河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Ⅳ类;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基本达到Ⅳ类水质;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3.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全面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构筑物基本完成,加快推进城关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荥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119个规划保留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19年9月底前实现试运行。2019年完成224个规划保留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4.进一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深入落实“农药总量零增长计划”,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7.5%,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5%;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改进施肥方式,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降到0.4%以下,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按照“多元利用,农用优先”的利用原则,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5.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利用。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88%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

6.加强水安全预防。各级河长加强河湖(库)堤坝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病险水库、堤坝除险加固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河湖(库)运行安全。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联调机制,实施科学调度。完善应急响应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根固柢,推进基础工作稳步落实

1.落实一河一策精准施治。以各级河长为责任主体,按照我市“一河一策”方案中所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措施,积极协调河湖(库)治理专项资金,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突出重点问题整治。采取治管结合、监管为主的措施,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河湖(库)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2.基本完成河湖(库)划边定界。按照郑州市《河湖(库)划界确权专项方案》要求,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河湖(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规范图纸,明确边界控制点及具体坐标,并设立界桩等标识标牌。

3.加快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与省、郑州市信息平台的对接,加快河长制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在年底前完成监测感知体系、河湖(库)长制自动考核系统、信息平台电脑客户端、移动客户端和公众信息端的开发调试,并上线运行,为各级河长决策、部门管理提供及时智能服务。

4.有序展开河长制工作培训。9月下旬,依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举办一期河湖(库)长制工作培训班,重点对市、乡两级河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提升培训。各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重点加强村河长和河湖(库)巡察员培训,着力提高各级河长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适应河湖(库)长制工作由“有名”到“有实”发展需要,推动河湖(库)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制度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荥阳市河长制工作年度工作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各级河长制工作年度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加强《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横向协调工作推进;加强督查制度落实,不断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高压态势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河湖(库)巡察员管理办法》落实,突出河湖(库)末端管理、前端感知,实现河湖(库)小问题早解决,大问题早发现。各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协助河长落实好河长巡河制度,牵头组织好河湖(库)监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

瞄准中央和省级重点媒体,宣扬基层先进典型事迹,推广经验做法,提升荥阳河湖(库)长制工作“品牌”效应;广泛开展河长制工作“六进(进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环河赛事、征文、摄影展、科普、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湖(库)管理;积极组织河湖(库)志愿者、老干部巡河、人大代表督河、政协委员议河等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重点持续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库)长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荥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落实河湖(库)治理与保护经费,将河湖(库)保护与管理规划编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河湖(库)巡察保洁以及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等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做好上级和本级河湖(库)治理方面资金统筹使用,不断加大河湖(库)长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拨付上级和本级河湖(库)长制经费,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本要点未涉及的河长制工作按照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专项方案执行。

附件:1.荥阳市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任务

      分解表

   2.荥阳市2019年度河湖(库)长制工作市级考核

                  实施方案

   3.荥阳市各乡镇河湖(库)长制工作考核报告编

                  写提纲

   4.乡级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附件2

 

荥阳市2019年度河湖(库)长制工作

市级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荥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荥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我市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级河长,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5日前,被考核单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送市河长办。

 2019年12月10日前,各考核组完成对乡镇的现场考核后,向市河长办提交考核报告。

2019年12月20日前,市河长办完成考核汇总报告,按程序上报。

三、考核组织

市级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河长制工作联络员为成员,组成7个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市水利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水利局联络员

成 员:市发改委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广武镇、豫龙镇

第二组

组 长:市环保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环保局联络员

成 员:市林业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城关乡、索河办、金寨回族乡

第三组

组 长:市农委副主任

协调员:市农委联络员

成 员:市畜牧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高村乡、王村镇

第四组

组 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公安局联络员

成 员:市人社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刘河镇、环翠峪管委

第五组

组 长:市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黄河河务局联络员

成 员:市交运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高山镇、汜水镇

第六组

组 长:市城管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城管局联络员

成 员:市教体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贾峪镇、京城办

第七组

组 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协调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络员

成 员:市住建局联络员

    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督查分工:乔楼镇、崔庙镇

四、考核内容

(一)对乡级河长考核

1.河库巡查落实情况;

2.河长解决问题情况;

3.联防联控工作情况;

4.工作汇报和督导情况;                                                                                                                                                                                                       

(二)对各乡镇考核

1.全水域河湖(库)长体系建立情况;

2.公示牌维护情况;

3.小微水体一沟(渠)一策编制情况;

4.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5.河湖(库)“清四乱”行动开展情况;

6.“三污一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7.交办的荥河函处理情况;

8.落实一河一策情况;

9.河长制工作宣传情况;

10.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

各乡镇对照考核内容和细则全面进行总结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二)现场考核(分值70)

市级考核工作组到各乡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实地察看、评价指导等方式进行考核。各乡镇现场考核成绩由本级成绩(40分)、抽考2名乡级河长成绩(每人10分,计20分)、2个村级河长成绩(每个5分,计10分)累加组成。

(三)综合评定(分值30)

根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力度,河湖(库)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督察执法配合情况,日常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加分项

(1)承担重大督查、活动加分

承担上级各类任务的给予加分,其中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郑州市级每次加1分,荥阳市级每次加0.5分;

(2)典型经验推广加分

被水利部,国家级媒体推广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的,每篇加3分;被省级单位或媒体推广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的,每篇加2分;被郑州市级单位或媒体推广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的,每篇加1分;被荥阳级单位或媒体推广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的,每篇加0.5分;

(3)市河长制公众号运行加分

各单位在市微信公众号上每宣传一篇信息得0.1分。

2.扣分项

(1)通报批评扣分

水利部通报的,每次扣3分;省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郑州市通报的,每次扣1分;我市通报的,每次扣0.5分。

(2)河湖(库)发现问题扣分

被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的,每项问题扣3分;省级暗访发现问题的,每项问题扣2分;郑州市级暗访发现问题的,每项问题扣1分;我市暗访发现问题的,每项问题扣0.5分;

3.计算方式

按照鼓励争先的原则进行计算,以30分为基础分,按照加分项、扣分项逐一加减后,得出各单位初始分数,取15个单位中的最高分为参照分数,而后按公式计算:单位综合评定分=(单位初始分/参照分)*30(小数点后精确到两位)。

(四)汇总上报

市河长办根据现场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确定被考核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成绩,形成汇总报告,按程序上报。

六、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总分100=现场考核十综合评定),其中现场考核70分、综合评定3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在2019年河湖(库)长制工作过程中出现以下四类情况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一)辖区内出现重特大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责任事故的。

(二)河湖(库)长巡河不到位的。

(三)河湖(库)长制工作被相关部门通报追责的。

(四)年度节水、水污染防治目标未完成的。

 


附件3

荥阳市各乡镇河湖(库)长制工作考核报告

编 写 提 纲

 

引言(考核依据、人员组成、时间、地点、考核形式、考核总体情况等)。

一、河湖(库)长制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河长管河护水责任落实情况;

(二)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情况;

(三)改善提升河湖(库)面貌情况;

(四)河长制基础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河湖(库)长制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河湖(库)长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二)河湖(库)长制工作宣传落实情况;

(三)河长办能力建设情况。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细则逐项核对,逐项累加得出考核总分,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分值区域,确定考核等级。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特别是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执法监管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提炼可供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在河长制工作推进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结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

六、意见与建议

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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