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9-00011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兽药、饲料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0 | 发布日期:2019-05-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2019年4月5日以来,登封市畜牧中心开展了以生猪、肉牛、肉羊等养殖场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为监控重点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微信群、横幅、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危害性,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方式,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养殖企业建立完善的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和检疫防疫制度;三是对全市生猪、肉牛、肉羊等规模养殖场(户)的存栏牲畜,按照比列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建立档案;四是督促兽药饲料企业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台账,严厉打击兽药饲料违法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抽检养殖场(户)781个,累计出动1070人次,悬挂宣传条幅290幅,发放宣传彩页2000份;发放《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书》、《禁止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共计2343份,签订《不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共计1562份,检测“瘦肉精”2535头份,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