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792/2019-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通知,法治,政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5-08
  • 发布日期:2019-05-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8日

     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文〔2019〕65号)的要求,结合管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19年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抓住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加大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力度,对不符合时宜、阻碍改革发展或与“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取消调整。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规范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加强和规范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制度,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三)围绕中心全面履责。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地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法律扶贫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有针对性助力脱贫攻坚;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火车站地区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加强站区立法工作。围绕管委会工作重点,根据站区实际工作情况,结合管委会机构改革推进情况,适时做好《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修订工作。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做好立法调研、修订等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公文种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管委会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及时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清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

    (六)加强合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做好管委会合同法制审核工作。管委会签订的涉外合同、协议等,要经管委会法制办法制审核,审核后方可报告相关领导审批实施。需经集体领导研究的,由牵头部门提交管委会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签订实施。管委会顾问律师要协助管委会法制办做好管委会涉外合同、协议等法制审核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七)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应经管委会党委会或者主任办公会讨论做出决定。持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结合管委会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探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八)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治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保证顾问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巩固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针对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和人员变动后的新情况,重点强化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通过印发学习书刊、组织现场观摩和业务培训,使机构改革后的负责领导及业务、执法骨干尽快理解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方法,确保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持续推动。深入站区开展调研指导,根据站区实际工作情况,对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进行分类指导,了解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十一)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河南省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积极推动火车站地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和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导向作用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抓手作用。积极向市司法局上报管委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标兵评选情况,并参与郑州市评选工作。

    (十二)持续创新行政指导工作。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站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近3年行政执法案例和执法实践,认真梳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并将予以公开宣传,同时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灵活地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有效防止、减少或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位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市政府令235号),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行政管理相对人“多跑腿”、“跑空腿”。

    (十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公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全面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站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三项制度”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

    (十五)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结合管委会实际情况,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定工作,及时统计、更换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与机构改革相衔接、不脱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分级做好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十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运用《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系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站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十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八)强化管委会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管委会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追责力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九)发挥专门监督作用。继续加大专门监督力度,保障和支持审计、统计等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全面履行审计监督,依法对重大决策执行、推动三大攻坚战、财政预算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二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一)持续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共资源配置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推行监管情况和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公开。

    (二十二)持续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所有规范性文件需配备政策解读材料。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三)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充分运用调节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升行政复议效果。

    (二十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办理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促进应诉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十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协调联动。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合理合法有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站区良好法治工作环境。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二十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年度述职工作。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十七)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按照学法计划和内容,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年计划安排法制教育专题讲座1次;科学合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自学学习制度和内容,健全岗位制度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

        十、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二十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完善和调整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构成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成员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十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结合站区工作实际,年初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并向党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管委会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三十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利用郑州市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完善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示范标兵培育、评选工作,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有关部门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推进站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三十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利用报刊、电台、网站、微信等各类传播平台,广泛宣传站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站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工作要点所列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工作情况将列入管委会2019年度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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