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7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5 | 发布日期:2019-05-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郑州中牟旺达果蔬保鲜库等133家冷库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交办的通知的回复函
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中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郑州中牟旺达果蔬保鲜库等133家冷库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交办的通知》(2019年5月9日交办通知)。我局认为这样交办不妥,根据牟办〔2018〕12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已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议按此通知要求进行交办。为消除上述冷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认为应重新交办,以避免因责任主体不当而引发不良后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