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281/2019-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6 | 发布日期:2019-05-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原区辖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进辖区动物诊疗机构精细化管理,2019年以来,区农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实施“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等级公示”的长效监管模式,对辖区30家获证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此次评定大胆创新,让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做为“执法者”,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模式进行评定,评定过程由农委执法人员全程监督,现场指导,评定结果当场公布,并根据相应的分值确定综合等级。
评定活动得到了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即促进了同行间的沟通与交流,又分享、学习了各自的管理经验,为共同推动中原区区诊疗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区农委将会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此次评定结果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量化管理、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责任。明确每个监管对象的监管目标、监管频次、监管要求、监管人员、监管领导,严格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工作问题可追溯,责任问题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