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0648/2019-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6 | 发布日期:2019-05-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因保管不善,将豫(2018)上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70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豫(2018)上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7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19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