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0759247/2019-0003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5 | 发布日期:2019-05-1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河南爱微迪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爱微迪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爱微迪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爱微迪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 郑州航空港区S102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台湾科技园 | 河南爱微迪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港大道台湾科技园,租用C2号楼1单元1-5层2500m2厂房建设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对外部送入的样本进行临床生化免疫检验、分子诊断检测和病理性检测等。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的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 四、噪声:运营期高噪声设备经密闭安装、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