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1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4 | 发布日期:2019-05-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扎实开展“支部强堡垒党员争先锋”活动,5月14日,清河办事处辖区全体共产党员开始佩戴党徽,亮明身份,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清河办事处党工委要求辖区12个党支部621名党员从5月14日开始,无论是工作、生活或者学习,都要佩戴党徽,而且是天天佩戴、月月佩戴、年年佩戴,不仅如此,党员工作的岗位必须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家门口必须悬挂“共产党员户”,以便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激励党员凝心聚力、奋发作为,在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作出表率,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清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四个航空港”建设再立新功。
办事处党建办将对全体党员佩戴党徽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凡发现没有佩戴党徽的党员,将进行通报批评,两次没有佩戴党徽的党员,将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