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7 | 发布日期:2019-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李红军、张文立、闫宝辉、杨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学校活动。2018年以来,以创建食品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联合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知识培训、新闻媒体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测验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学校学生、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悬挂条幅38条。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消费、健康饮食、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员培训。大力推行“食证通”培训软件,商户参加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同时,将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从业人员培训职责,使从业人员掌握基本食品安全知识,保障食品安全。
三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习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校内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二、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对学校周边餐饮的卫生是否合格等问题进行集中检查”的问题
我局每年联合教育、公安、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织和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较好落实、未按条件贮存、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年初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市场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市场主体623家次,责令下架封存不合格辣条10.5公斤,下架封存其他涉嫌违法违规 “五毛食品”数量57.7公斤,查扣食品数量34公斤,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户;共检查学校食堂208家,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16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行政立案4起。
三、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店、流动摊点的监管”的问题
我局建立了校园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将每一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定到具体的监管人员,明确学校小食品店监管的风险等级为“C”级(重点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流动摊点的监管职责在城市管理局,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
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将校园周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来进行安排部署,强化日常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作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快速检测筛查,及早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继续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组织开展指示性强的有毒有害食品快速检测演示,强化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四是保障“12331”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通道畅通,动员全社会参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共同组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防火墙,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最后,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3333810898
联 系 人:张朝峰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