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20-000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15 | 发布日期:2019-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挂牌的
通 知
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认真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郑州市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司文[2019]6号)精神,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与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经研究决定,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成立郑东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一、主要任务
发挥部门、行专业优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组成
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为便于工作开展,郑东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设立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
三、工作流程
(一)根据当事人申请、区委区政府指定、人民法院等机关委托或调委会主动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初步调查后,按照成员单位职权进行分流指派,由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调解;
(三)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告知当事人相应解决途径,达成调解协议的回访落实;
(四)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矛盾纠纷发生及调解情况;
(五)对已调解的案件制作案卷及时归档。
郑东新区综治办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