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0 | 发布日期:2019-05-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张跃国、乔光军、武学峰等18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登封市特色小吃街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登封美食地标,塑造登封美食名牌”“整理挖掘和提升登封特色菜品及其文化内涵”和“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的问题
打造文化旅游街区(特色小吃街)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我局将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等相关部门,做好特色小吃街和美食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关于“重点加强对小吃街内餐饮摊位的监督检查”的问题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举措,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信息公示规范化管理。统一发放信息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小登记证、健康证、量化分级监管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投诉举报电话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和日常经营行为规范化管理。引进餐饮4D管理、色标管理模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及《餐饮考核》APP下载考核通过率达100%;
三是加强“明厨亮灶”建设。以大、中型餐馆和单位食堂作为“明厨亮灶”建设的重点,先行推进,同时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明厨亮灶”建设全面铺开。
今后,我局将积极配合、提前介入“特色小吃街”的规划建设,为餐饮经营者提供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服务,确保“特色小吃街”食品安全。
三、关于“推广小吃摊主备案登记制度”的问题
目前,我局暂时对东关街内小摊贩实行划定时间备案,发放《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40家,并按照《河南省“三小”条例》有关规定,于两个月内对小摊点进行首次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关于“二维码”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汇报。
最后,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8638581208
联 系 人:侯梦姣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