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0 | 发布日期:2019-05-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姜蔼芬、周振岳、杨省振、马现国、李瑞生、李胜、郭素琴、谢海丽、李振勋、李红、朱振信、王慧琴、秦慧君、冯文娜、崔建峰、司爱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太少,灌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偏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液化石油气价格偏高”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精神,液化石油气不在《河南省定价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液化石油气经营者自主调节液化气价格。
二、关于“引进其他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此项工作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应由住建部门落实。
最后,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3838343122
联 系 人:李俊峰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