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9-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1 | 发布日期:2019-05-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4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5亿元,同比增长7.7%,总量居郑州六县市第4位,增速居第5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1.4亿元。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势头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1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速增长18.1%,日用品类增长56.5%。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快速增长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在家居建材市场居然之家开业因素的带动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665万元,同比增长65.1%。
三、交通类商品销售下滑
1-4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2亿元,同比下降20%。受地铁10号线修建影响,部分加油站因围挡无法营业,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0.5%。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平稳较快增长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1251万元,同比增长19.7%。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19.6%,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