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兴嘉苑2号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44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5-21发布日期:2019-05-21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5-22废止日期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兴嘉苑2号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兴嘉苑2号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兴嘉苑2号院景观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兴嘉苑2号院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主要内容:苗木栽植、园建等相关工程的建设。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A标段、B标段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2016年5月1日以来的类似景观绿化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取得绿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上述对象的查询信息。

3.5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企业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6提供2018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

4.2 本次招标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类似景观绿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

(5)“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

(6)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3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56055635

    邮箱:2602893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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