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登封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通知
文    号:登市监〔2019〕45号成文日期:2019-05-23发布日期:2019-05-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登封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登封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3日

 

登封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法〔2019〕1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安全建设年”),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教育防范、建设管理一体推进,一手抓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敏感负面舆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义民

     副组长:张军帅 王海青 杨  光

     成  员:应急管理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科、特种设备科以及各基层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郭娟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一)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打击无照经营及传销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三)负责对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管和指导,定期对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及时启动“安全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层层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6月)。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排查范围,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时间精力,对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落实措施,限期整改。一个单位能整改的,直接整改;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由党委政府或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抓当前、谋长远,把“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把“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加强对“安全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扎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建设年”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晒”“商”“考”“督”“报”工作制度。一是“晒”。就是每月进行通报;二是“商”。就是每季度召开联席会。三是“考”。就是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四是“督”。就是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督导,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报”。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期间,每月1日前,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要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将“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全局年度考评内容,强化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活动期间,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要严格奖惩问责。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有关科室及各基层所工作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单位,严格实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坚决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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