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要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决定从2019年5月20日起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为确保我区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在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存在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

(二)在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机构及相关用工单位。

二、评价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评价方式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企业主动申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其中A级与B级的评选以企业申报为主。

四、评价标准和等级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评价时间和步骤

此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2019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向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申报评价级别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接受初步审查。

(二)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2019年6月21日至7月14日)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将对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适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规定提供书面材料接受审查的企业,将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要求限期改正后,仍拒不提供材料接受审查的企业,诚信等级直接评为C级。对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诚信等级直接评为C级。

(三)等级评价与结果公示(201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在书面材料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取得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听取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审核认定后的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在郑州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提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评价标准重新审核,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将对诚信等级予以调整。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认可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四)评价结果公布

在公示期满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通过郑州高新区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将被评为A级的企业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为各企业建立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至少保留三年。

六、需提供材料

各企业须据实填写《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已合一的,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出具委托书;

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6.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花名册;

8.近一年的员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年休假执行记录;

9.企业社保登记证及近一年全部员工社保缴纳明细;

10.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社保登记证及近一年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明细;

12.实习生名单、学生证复印件和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

七、诚信评价信息的使用

对评审出的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将采取有差别化的劳动保障监管措施,以鼓励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守法。

(一)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

(二)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将与工商、金融机构、国土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评为A级的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对评为B、C级后再次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如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将重新评价,并按程序及时调整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八、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各企业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对因拒不参加诚信评价、拒不报送书面材料而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企业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按照要求及时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报送至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九、联系方式

地址: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一楼郑州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0371-67990789

电子邮箱:zzgxldjc@163.com

 

附件:

1.郑州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2.郑州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须知

3. 郑州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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