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4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7 | 发布日期:2019-05-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5-28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城乡结合部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190516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城乡结合部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城乡结合部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郑东公开备【2019】1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根据《郑州市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郑环攻坚﹝2018﹞18 号)和《郑州市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空气质量考核办法》(郑环攻坚〔2018〕19 号)要求,郑东新区新建五个标准空气质量监测站;
2.2 采购范围:仪器(六因子)及校准设备(成套系统)、气象系统(六参数)、数据采集及通讯联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子站站房及配套设施(扶梯、楼顶围栏)、供电、站房周边及采样区域周围护栏、警示牌等(详见采购清单)并包含运营维护服务。;
2.3 采购预算:750万元;
2.4 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并与市环保局指定的平台联网;
2.5 设备质保期:3年;
2.6 运维服务期:1年;
2.7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基本要求:参加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2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供应商必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生态环境部(前环境保护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批评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税收和社保要求: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3月份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⑵提供2019年1-3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可以是社保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
3.4财务要求: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⑵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书面承诺,格式自拟;⑵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其他要求:⑴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执行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执行情况,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发布时间为准)有被执行情况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供应商投标的,参照财政部87号令第31条执行。生产商与代理商同时报名的以生产商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卫华大厦(卫华起重)18楼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录(http://www.zzsggzy.com/)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zsggzy.com/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19日,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单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0时00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2019年6月20日10时00分;
7.2 开标地点: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州郑东新区才高街与熊耳河交叉口东龙大厦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79595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