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2月21日至5月10日,对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位于贾鲁河(中牟段)南岸,东起清源大桥,呈东西走向,西至人文路桥。主要施工内容:园路工程、标识系统、污水管网、绿化工程等。园路工程主要施工内容:铺设透水砖、路牙、台阶及挡墙、木栈道、挖土方、回填方等。标识系统主要施工内容:标志牌、垃圾桶、坐凳安装等。污水管网主要施工内容:排水管铺设、化粪池安装、检查井、阀门井等。绿化工程主要栽植乔木:雪松、银杏、大叶女贞、朴树、巨紫荆、高干枇杷、法桐、国槐、三角枫、五角枫、白蜡、红枫、乌桕、美人梅、雪松、山楂、黄栌、红宝石海棠、西府海棠、紫叶李、日本晚樱、碧桃、金枝槐、红花槐等;主要栽植地被植物:红叶石楠篱、法国冬青、金边黄杨、海桐篱、丰花月季、大叶黄杨篱、细叶麦冬、矮生天堂草血草、柳叶马鞭草、芦苇、荷花、蒲草、睡莲等。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6〕121号文。
该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32286154.16元,报送金额32809914.29元,合同内报送金额32235663.47元,合同外报送金额574250.82元,合同外主要报送内容:增加园路,增加汀步,增加路边石,增加自嵌挡土墙,木栈道增加柱子,增加淤泥清理,增加整理绿化用地,增加余土外运等。 合同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以验收报告为基准日,三个月内拨付项目合同价30%的价款:第二年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以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拨付剩余金额的50%:第三年同期拨付剩余价款。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01月1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7年04月20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017年4月26日,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施工合同内容,对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该项目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河南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结算价31195178.68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豫汇基字〔2019〕第039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都市区现代水城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614735.61元。
经审计,中牟县贾鲁河(万三路~农科所桥)生态治理绿化、园建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第三标段送审结算价32809914.29元,审定31195178.68元,审减1614735.61元,审减率4.92%。
违反了《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