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5X/2019-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30 | 发布日期:2019-05-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单位名称:上街李元福中医诊所(上街区淮阳路41号)
案 由: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处罚文号:郑上卫医罚 【2019】004
结案日期:2019.05.13
处理依据: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做出处罚
查处结果: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00)
2、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