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94/2019-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30 | 发布日期:2019-05-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5-30 | 废止日期 |
经市政府批准,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师实行回调政策。在外地工作的正式在编、见习期(试用期)已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登封籍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意回登封任教的,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到登封市教体局人事科(电话0371-62882903)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5月30日
附件: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
登封市2019年回调教师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