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92/2019-00139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能源,土地 | |
文 号:上政土〔2019〕8号 | 成文日期:2019-05-31 | 发布日期:2019-05-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位于我区丹江北路以北、登封路东侧土地面积为50923.3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5952.89平方米)及丹江北路以北、登封路西侧土地面积为30225.4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3764.63平方米)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划拨价款分别为388.30万元、148.66万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