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076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商贸,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周例会制度
文    号:登政办〔2019〕21号成文日期:2019-05-28发布日期:2019-05-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你单位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8日            


登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周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例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或经授权由其他市领导召集,会议由市长、议题涉及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办主任及跟口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相关单位和乡镇(区、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周例会由市政府办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商务局及议题涉及的主管部门协助做好议题收集、会场布置、纪要撰写等会务工作。

第四条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单位均可申报周例会议题。每周五下午向市发改委申报下周需列入的周例会议题事项,申报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需市政府协调的具体事项、涉及单位等情况。

第五条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对上报的议题进行会商、汇总分类,并呈送市政府办跟口副主任、主任及分管副市长逐级审阅,经批准后方可上会。

第六条  周例会通报上一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进对接、重大项目的落地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临时确定的项目及事项。

第七条  参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准备,熟悉议题有关情况,在周例会上能够针对议题提出本部门明确意见。

第八条  市发改委应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并按市政府相关程序传签、印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跟进督查,并及时报送督查结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九条  根据重大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市政府定期在重大项目建设单位、重点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议。  

第十条  市政府每季度举行一次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观摩讲评会,学习先进、总结经验、鞭策落后。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