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各县(市、区)节能装配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实际,开展2019年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示范及扶持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试点示范类
1.具备先进技术、引领作用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示范基地;
2.具有行业带动作用、向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的新型墙材示范企业;
3.新研发、填补市场“空白”的建筑保温和结构一体化技术或新材料。
(二)科研推广类
1.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以及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及其维护结构体系研究;
2.具有科技含量、利废效果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新型墙材技术、工艺和装备;
3.具有市场潜力大、环保利废、低碳节能等优点保温结构一体化关键技术和系列产品研发;
4.基于“互联网 ”的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系统开发。
二、申报程序
各开发区、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汇总后报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19年6月14日之前把汇总好的电子版发送至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sqgbzhk@163.com)。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项目征集的组织、初审和上报工作。
2.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认真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3.试点示范项目,要突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推动相关技术、产品、工艺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科研推广项目,要注重建筑行业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在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
项目征集完成后,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奖优促差、一般不奖的原则,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报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联系人:周润 0371-67992636
附件:1.郑州市***申报表(试点示范类样表)
2.郑州市******可行性研究报告(试点示范类)
3.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科研项目申报书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