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9-001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11 | 发布日期:2019-06-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6月10日下午,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嵩山路所接到冷某举报称,6月7日其堂弟刘某某以来郑州开饭店为由将其骗来郑州,当天晚上来到锦绣山河玉华园10号楼1单元1203室一租用居民住宅内,参加了所谓“国家级生意”的宣讲培训。后来感觉自己被骗,立即想法脱身后来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我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情况,联合派出所、社区、物业等部门共计10余人,对所有被举报地点楼层房号进行实地检查。经现场检查,在锦绣山河玉华园10号楼1单元1203室内有2男1女,其中宁夏籍2人,贵州籍1人,房间内有涉嫌传销的信息资料、宣讲材料,当执法人员询问其在此做什么事情时,他们称在二七万达送快递,具体说不清楚。执法人员立即通知物业对该场所进行停水停电,要求业主到派出所说明房屋出租情况,并将涉嫌传销人员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询问调查,我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涉传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打传网络平台。另外,位于锦绣山河玉瑞园1号楼1单元1304的被举报地点现场核查没有人,政府部门责成物业公司对该场所进行停水停电,通知业主到派出所说明房屋出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