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8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管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13 | 发布日期:2019-06-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加强工贸行业高温熔融物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贸行业高温熔融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情况,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涉及高温熔融物工艺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稳定。
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纸质和电子版)至县应急管理局安监一科。
联系电话:62126661
电子邮箱:zmxajyk@163.com
附件: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贸行业高温熔融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3号)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