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县委部署,大孟镇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大孟镇“治理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镇“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以区为单位,实行责任分包制,明确各级干部工作职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动员会、宣传车、广播、信箱举报等形式,对“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部门协调,凝聚合力。组织企业办、大气办、巡防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镇范围内各类污染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及时上报镇企业办形成台账并登记造册。针对摸排情况,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取缔。
四、强力整治,严厉追责。大孟镇成立督查组,对全镇“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整治行动结束后进行复查验收,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大孟镇在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