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5X/2019-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卫健委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上卫健〔2019〕48号 | 成文日期:2019-06-14 | 发布日期:2019-06-14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通知》(郑上攻坚办〔2019〕46号)要求,结合上街区2019年“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部署,为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行动范围
上街区全域范围内。
二、 行动对象
一镇五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城管局、房管中心、农委、交警队、交通局、工信局
三、行动时间
2019年6月14日22时—2019年6月30日24时。每周周五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四、清洁行动内容
清洁内容: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重点清洗公共设施、楼顶、交通护栏、绿化带等,确保全区清洁覆盖。
五、责任单位及分工
(1)各镇办负责对辖区所有背街小巷、社区、小区、无主楼院地面和建筑物、居民楼顶进行立体化清洗,清除杂物、垃圾、积尘作业;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2)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出入路口地面、绿化带和建筑物楼顶进行清洗洗尘,清理各类卫生死角。
(3)区城管局负责对全区主干道人行道路及路灯杆、果皮箱、交通护栏进行清理清扫,清洗积尘;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倡导沿街门店对房前屋后进行湿法清扫洗尘。
(4)区房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楼院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
(5)区农委负责对广场游园、游园内的设施、绿化带进行清洗。
(6)交警队负责对全区信号灯、交通警示标识进行清洗。
(7)交通局负责对全区的公交站牌进行清洗。
(8)工信局负责协调组织管线单位对配电箱,移动、网通、电信交换箱进行清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以“打造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上街”为主题,全面动员机关干部踊跃参加到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当好宣传员、信息员、劝导员、监督员、战斗员,形成干部带头、全民行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工作标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整治投入,配齐环卫设施,配备高压水枪、喷雾等设备,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湿法清扫到位,确保辖区和单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染。
(三)强化督导。区卫健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城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内部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和二级机构清洁行动全覆盖、无遗漏。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