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中心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把维稳工作纳入全中心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建立健全领导维稳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开展排查。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开展全方位排查,对多次上访未处结的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并逐一建立台账,对信访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稳控,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开展引导劝解,确保不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是强化措施。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细致调查了解,主动予以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对回避群众、回避矛盾、久拖不决、贻误良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政策和法律规定不明确,在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注重处理问题的原则性和灵活性,从而予以协商解决;对于涉及第三人或影响面比较大的问题,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调解或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