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9-000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17 | 发布日期:2019-06-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荥阳市统计局召开全体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就《规定》的出台背景、意义、内容、各地违反《规定》查处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
局党组副书记宋延杰对全体参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推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决策部署环环相扣,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二是严肃统计纪律,规范统计行为。切实规范自身的统计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统计制度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三是履职尽责,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以统计督察为契机,以整改纠正为手段,以监督问责为利器,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责任,坚守统计底线、不碰统计红线,实事求是,依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