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郑州市营商环境改善实现零成本办企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水平建设两个“中心”,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平台的建议
(一)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2018年12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入驻运行方案的通知》,表示政务大厅将在2018年12月19日起开始试运行。市级45个具有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和单位的878项审批服务事项将全部开始运行,房屋交易与登记、公积金贷款、社会保障、出入境、人才服务及投资项目审批等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业务均可在办事大厅办理,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集成化政务服务,也成为了郑州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
同时,以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我市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和市场主体需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权责清单、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投资项目“容缺办理”机制。通过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试点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
(二)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完善一口受理等机制,以再造流程压时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精简材料提效率;强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十统一”,以标准化建设促规范;探索实施企业纳税“套餐化”,以关口前移优服务,解决好企业开办、施工许可审批、不动产登记、企业纳税等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堵点难点,以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换取市场主体制度成本下降。2018年全市9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确保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2019年,企业办税时间再压缩一半以上,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时限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关于做好“放管服”中的“管”“服”,实现企业办理“零成本”的建议
近两年,郑州市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市场活力的“加法”,加快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为营造降本提质的商务环境,发挥好“区位 交通”的比较优势,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当前,我市从物流、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商务环境,探索实现企业办理“零成本”,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一)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以现代化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为统领依托“米”字形高铁路网、“空中丝绸之路”等战略,持续放大“四港联动”、三网融合的交通枢纽优势,大力推动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中心城区“井 双环”快速路网系统,加快建设“轨道上的郑州”,推动各类交通工具“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新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优化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分配的方式,完善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高速公路物流运输费用。
(二)着力降低用地成本
加强工业用地统筹管理,留足工业用地发展空间,确保中长期工业用地总规模稳步提升。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或采取“先租后让”弹性出让方式,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积极推进“标准地”模式,推动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最大限度压缩用地报批的制度成本。
(三)着力降低用能成本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建立水电气暖企业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推动报建审批全程和收费标准公开化、透明化,努力让市场主体“不找熟人找窗口、不走关系走程序”。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建立优化市场主体接入水电气暖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探索小微企业低压用电实行零跑腿、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
(四)着力降低融资成本
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探索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林权等收益权质押贷款,健全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加快郑州龙湖金融岛建设,积极筹办国际期货论坛等金融活动,开展高水平金融国际交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公证费等费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018-2020年,进一步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和综合成本,持续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
三、关于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建议
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市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提升服务能力等举措,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和遵规守约意识。
(一)放宽市场准入机制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影响民间资本公开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郑州竞争发展同门槛、同规则、同待遇。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研究制定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特许经营领域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严肃查处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带头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协同合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快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完善政府部门及跨部门联合监管平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市场主体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健全完善“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建设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重点消费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重点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让群众放心消费。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关注下,郑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脚步会越来越快。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