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3669941/2019-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防汛抗旱 | |
文 号:少办〔2019〕109号 | 成文日期:2019-06-20 | 发布日期:2019-06-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9-06-20 | 废止日期 |
少林办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我处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小型水库不垮坝、重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拦蓄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衡发展。
(一)水库防汛。成立少林、马庄水库防汛工作组,落实防汛抢险工作。
1、少林水库防汛工作组
组 长:周 莉
副组长:靳宏乐 孟晓丹 耿宏伟
成 员:石剑锋 焦怀涛 雷宏凯 李振民
各三级网格长
职 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解决有关度汛的实际问题。
抢险队伍保障:抢险队伍由玄天庙村、郭店村、雷家沟村负责组织,每村组织200人抢险队伍,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 。
2、马庄水库防汛工作组
组 长:卢宏斌
副组长:王跃辉 李慧敏 李东方
成 员:张海敏 张建兴 耿跃伟 杜新贤
各三级网格长
职 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解决有关度汛的实际问题。
抢险队伍保障:抢险队伍由耿庄村、王庄村、马庄村、西十里村负责组织,每村组织100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负责人。
(二)河道防汛。各村(居)委会为辖区内河道防汛责任单位,流经少林办的少阳河,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流经的各村(居)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保证正常泄洪。
(三)山洪灾害防御。耿庄、王庄、马庄、西十里、玄天庙、少林寺、雷家沟7个有防御任务的村要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预警,明确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起点等。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山洪灾害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洪监测,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四)道路交通防汛。公路站要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对危桥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限行措施。汛期要加强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五)企业防汛。安监办要督促企业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落实责任到人,完善防汛方案。汛期组织对受威胁企业的防汛安全工程、设施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还要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务全局利益的原则,全力做好抗旱工作。认真做好旱情分析,科学调配水资源,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的生态用水。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七)其他行业。民政、教育部门要做好居民、学校危房检查维修工作,若有不能及时维修的房子,要把群众、师生转移出去,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二、保障措施
(一)责任制落实。各村河道、水库、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由各包村领导全面负责,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水库、山洪灾害防御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责任制。山洪灾害防御要把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工作,避免人员伤亡。
(二)资金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抗旱水源等防洪抗旱工程建设,提高防御灾害能力。
(三)清除违章建筑和阻水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挖河砂、乱弃渣、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等行为和各类阻水障碍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
(四)抢险队伍组织。各村(居)委会要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抢险队要熟悉情况、纪律严明、反应快捷,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的队伍。
(五)监测预警。各村(居)委会要明确监测、预报人员,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危房等信息的监测工作,对重点地质灾害及主要溪河两岸危房,要明确防御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应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御方案,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发现险情及时做好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
(六)转移安置。各村(居)委会应根据预报及监测人员的反馈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在灾害发生之前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转移原则: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工作采取办事处二三级网格长、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责任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三、督查和责任追究
(一)督查检查。办事处领导和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分工,按照《关于印发少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少办〔2019〕 号),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纠正违犯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单位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责任追究。各包村领导干部、各成员单位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防汛抗旱。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抗灾工作,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职守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6月20日